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前要準備哪些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6.28K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前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前要準備哪些材料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交通事故書(如:沒有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則需要説明事故經過等情況);

2、傷殘鑑定委託書(公安機關或法院委託)傷情鑑定申請書;

3、住院治療過程記錄:入院記錄、出院記錄、診斷證明、病歷,X片、CT及相關診斷報告;

4、傷者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律師建議受害人在做傷殘鑑定時,最好是在起訴後申請法院委託相關部門進行鑑定,以避免保險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問題,耽誤你的時間,影響你權利的保護。

二、交通事故做傷殘鑑定需要注意哪些?

1、單位委託的,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個人委託的,應提供本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在鑑定機構需要時,從治療醫院借閲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鑑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户口簿及户籍證明;如無法證明的,應提供有關政府部門的説明;

5、鑑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説明;

6、接受傷殘鑑定者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有資格的司法鑑定所、司法鑑定中心,如果當事人沒有鑑定所的相關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門或律師所進行諮詢,當事人自行選擇相關鑑定機構。如財產損失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則不可以由當事人自己委託,應當交由交警委託。(現實中一般是由交警部門或律所、法院委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