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拿公司財務的錢是違法的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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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欠工資拿公司財務的錢是違法的行為嗎?

拖欠工資拿公司財務的錢是違法的行為嗎?

拖欠工資拿公司財務的錢是違法的行為。拖欠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超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支付工資的時間發放工資的行為。用人單位應當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實行月薪制的用人單位,工資必須按月發放;實行小時工資制、日工資制、周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應依照約定按小時、按日或者按周發放工資。

二、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是如何計算的?

1、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相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三、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維權?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只要雙方達成了合法的勞動關係,單位就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按時且足額的向員工支付相應金額的工資,如果公司沒有及時或者足額的支付薪資的,都將視為是構成了違法的行為,但是即使是這種情況下也不能擅自的動用財物的資金,這也是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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