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另外老闆還叫我走人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一、公司拖欠工資另外老闆還叫我走人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拖欠工資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的申請,發起勞動仲裁,當然了,提交材料之後仲裁委會決定是否立案處理,並且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收取相關的費用的之後,是需要給予雙方的舉證期限,並且對於雙方所提交的證據來進行審查,最終作出決定。
1.申請。
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
2.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
3.開庭。
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將進行明確仲裁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等環節。
4.調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5.裁決。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二、公司拖欠工資的解決方法包括什麼?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1)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其實難免會發生一些勞動糾紛,比如説工資糾紛、勞動關係解除糾紛等,用人單位負有為勞動者按時發放工資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不按時為勞動者發放工資的話,勞動者可以選擇通過協商、仲裁,甚至是民事訴訟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