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當月的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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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員工當月的工資怎麼算?

一、辭退員工當月的工資怎麼算?

需要在解除勞動關係時結清工資。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支付,用人單位依照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勞動者手裏有公司給的補償金何時支付的文件,簡單點可以去勞動稽查部門舉報公司未按時支付工資及補償金,這個屬於拖欠工資,是不合法的,也不可能會老家慢慢等,當然也可以去進行勞動仲裁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

員工工資的具體情況應當由用人單位根據相關標準來支付,勞動者在沒有得到工資待遇的情況下,是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裁決處理的,另外對於沒有嚴格按照規定的提前一個月時間通知勞動者的,那麼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代通知金。

二、試用期員工的工資標準是什麼?

同試用期的時間約定一樣,試用期的工資也是先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進行協商,協商的結果不能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辭職了工資拖欠不給怎麼辦?

拖欠勞動者工資並且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請求勞動行政部門介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或者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辭退員工當月需要正常結算工資,員工的試用期工資需要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註明。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不能低於本崗位的最低工資,應按照員工崗位工資的80%支付。若超過試用期,公司不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申請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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