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試用期員工工資怎麼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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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辭退試用期員工工資怎麼結算?

辭退試用期員工工資怎麼結算?

辭退試用期員工工資應當按照勞動者工作的時間長短來支付具體的費用。依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得解除勞動合同時,要一次性付清工資,所以試用期被辭退後可以馬上結算工資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二、試用期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試用期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現象嚴重。有些單位利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相對容易的情況,任意解除,走馬觀花式地更換試用人員。

為遏制部分用人單位惡意使用試用期,勞動合同法做出了針對性規定,在試用期中,除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説明理由。

這意味着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中,要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必須有證據,有理由,證明勞動者哪些方面不符合錄用條件,為什麼不合格。如果用人單位惡意使用勞動者,不盡應盡的義務,勞動者訴諸法律時,用人單位要承擔敗訴的風險。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後,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在試用期中,除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説明理由。

勞動者在於勞動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積極的簽訂用人合同。對自身的勞動權益進行保護,一旦出現勞動糾紛時,應積極的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辦理,遞交相關的合同有當地的勞動監察管理部門進行辦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在試用期限內,如果被發現不符合適用的條件,或者是因為其他方面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那麼完全是可以的,只不過説用人單位也是需要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同時支付給予勞動者相關的工資報酬,也就是需要根據實際工作時間來確定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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