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限購令購房合同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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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各地均出台了不同程度的限購令,這主要是針對房產實施的一種政策,為的是能夠使房產交易市場歸於正常。那麼,違反限購令的購房合同有效嗎?如果購房過程中正好遇到限購令出台,因購房資格發生糾紛怎麼辦?看完下面的內容您就知道了。

違反限購令購房合同有效嗎

一、違反限購令購房合同有效嗎

對限購令法律屬性的認識,有“政策説”和“行政命令説”。從制定機關、發文文號、發文對象上來看,無論是中央限購令還是地方限購令都不具備法律法規的屬性,均屬於內部行政管理性法律文件,限購令的制發與執行均屬於抽象性行政行為,只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即對商品房買賣有關合同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其不能作為解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等民事法律糾紛的依據。

限購令既然不具備法律法規的屬性,因此違反限購令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就不可能無效。

“合同的效力”與“合同的履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以所簽訂合同是否能夠履行來判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對房屋買賣合同而言,只要簽約主體合法,買賣標的有效,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就依法產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説,判定合同無效,必須依據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而此次房產調控頒佈的文件,充其量只是行政規範性文件,同時,限購令僅僅是針對房地產行業的一個行政調控措施,屬於行政管理手段,其產生的法律效果也僅僅涉及房產交易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並不涉及對合同效力的判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因購房資格發生糾紛怎麼辦

因限購令出台,買房人不具備購買資格、買房人不能履行合同產生的糾紛。

商品房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以後,所購房的地方政府頒佈了限購令,根據政策規定買方因不符合購房資格不能辦理轉移過户,正在履行過程中的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下去,買方要求解除合同返還所交款項,賣方要求沒收定金的,因簽訂合同後出現了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可以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賣方返還買方所交款項。買方支付賣方的定金賣方需返還買方,如有預交的購房款賣方也需返還給買方,賣方不能沒收定金,更不能沒收預交的購房款。

希望本站小編帶來的限購令的內容能夠對購房者有用。房屋買賣雙方在進行房產交易之前,都應儘量瞭解有關購房政策,對政策中不甚理解之處應及時諮詢一下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或向房地產管理機構求證,以免因限購令的原因買不成房子。如果發生糾紛了,應以積極的態度解決問題,避免糾紛升級和損失的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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