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購房合同違約金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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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大家在生活當中當前多麼需要急需購買一套房子,但是在真正買房的時候,千萬不能夠稀裏糊塗的就跟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的。要知道,購房合同一旦違約的情況下會產生數額較大的違約金的,因為所有的書面合同的違約金都跟雙方具體合作的事情有着很大的關係的。有些想要解除購房合同的業主都比較關心解除購房合同違約金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解除購房合同違約金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解除購房合同違約金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違約金的規定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綜上所述,解除購房合同違約金的法律依據也是我國制定的合同法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解除購房合同的這件事情要看具體的原因,如果是開發商不履行相關的義務或者房屋質量有問題的情況下,導致業主作出的這種選擇,那業主不對開發商支付任何的違約金,反之業主單方面的在開發商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非要解除購房合同,違約金根據房屋的具體價格和給開發商造成的損失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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