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購房合同違約金嗎 - 有法律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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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金額不限。一般根據雙方一方違約可能造成的估計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根據違約情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

終止購房合同違約金嗎,有法律依據嗎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二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五十六條買受人在出賣人正常經營活動中通過支付合理對價取得已被設立擔保物權的動產,擔保物權人請求就該動產優先受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購買商品的數量明顯超過一般買受人;

(二)購買出賣人的生產設備;

(三)訂立買賣合同的目的在於擔保出賣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

(四)買受人與出賣人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控制關係;

(五)買受人應當查詢抵押登記而未查詢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稱出賣人正常經營活動,是指出賣人的經營活動屬於其營業執照明確記載的經營範圍,且出賣人持續銷售同類商品。前款所稱擔保物權人,是指已經辦理登記的抵押權人、所有權保留買賣的出賣人、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綜上所述,解除購房合同違約金的法律依據也是我國制定的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購房合同的解除視具體原因而定。若開發商未履行相關義務或房屋質量有問題時,業主做出此選擇,業主不向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反之,業主在沒有開發商過錯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購房合同,違約金根據房屋的具體價格和給開發商造成的損失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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