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產證要離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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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房產證要離婚協議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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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房產證要離婚協議嗎

辦房產證需要離婚協議。辦房產證所需材料有: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户平面圖原件。
4、完税憑證(契税繳款書)。
5、已婚的購房人需要:
(1)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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