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賣房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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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賣房手續是怎樣的

我們知道夫妻離婚的時候需要對共同房產進行分割,而此時一方實際取得了房屋所有權的,那就需要同時對另一方折價作出補償才行。不過現實中,很有可能出現沒有錢進行折價補償的情況,此時也就只能賣房然後夫妻分割房款了。那一般離婚時賣房手續是怎樣的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議價:

出售房子時,若有買方意願出價,一定會向您殺價。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所以『些許』預留殺價空間。

二、付訂金:

若『雙方』決定房子了,而買方買下房子,必須先付訂金。所謂訂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交付賣方的金錢,具有契約上的效力。您收下訂金後,若買方反悔,則您有權沒收訂金,反之若賣方(您)反悔,則必須加倍退還。

三、簽約:

下訂金之後1星期左右,買方必須準備:

1、印章

2、身分證

3、訂金收據,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確定買賣成交,並付簽約款

四、用印:(簽約後7-10天)

買方必須先到户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做為買房子

契約中所用印鑑的法律效力。

此階段賣房需要的證件:

1、户口名簿影本3份

2、印鑑證明3份

3、印鑑章,和賣方在所有文件上蓋上雙方印鑑。

同時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後,賣方就會將印鑑、所有權狀等相關證件拿出來交給買方辦理過户。

五、完税(簽約後30日內)

買方必須在簽約後30日內,向當地的税捐稽徵處繳

交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税費,包括:

1、契税

2、印花税

在繳交房屋税費時必須查明賣方是否積欠房屋税、地價税,確定付清所有税費才能辦理過户,並付第三次款。

六、過户(簽約後30日內)

此階段賣房需要的證件:

1、買賣契約書正、副本(貼足印花税票)

2、身分證影本

3、增值税單

4、契税單

5、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轉移以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的塗銷或更名,核發新權狀後,房屋所有權便轉移至你的名下。

要問賣房子要注意什麼重要信息的,過户無疑是個非常需要注意的。

七、付尾款(過後10至15天內)

將剩餘的屋款全數付清,通常是向銀行貸款來支付最後的尾款,也可由銀行直接將貸款撥入賣方的帳户,並完成過户、交屋手續。

如果房屋本身就是屬於個人所有的話,那此時的賣房手續相對來説比較簡單,只要雙方達成一致而自己也簽字了的,那就可以進行出售。但如果此時出售的是夫妻共有的房屋,那就需要夫妻共同簽字之後才能作數了。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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