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屋鑑定費用誰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一、離婚房屋鑑定費用誰給?

離婚房屋鑑定費用誰給?

房屋鑑定費用由雙方共同繳納,或者是其中申請鑑定的一方繳納。如果雙方對於共同所有的房子價值存在較大爭議,法院在雙方不能達成協商一致而又不適用競價方式的前提下,一般會建議原告申請評估機構進行房產評估的。

一般每個法院都會與幾個房產評估機構保持這種業務聯繫,讓當事人在這幾家評估機構中選擇,這個費用收取也是要看房價的,評估公司收費高的會在房價的1%左右,有的評估公司價格會低一些,一套一百多萬的房子只收取五千元的評估費,但總之,房價越高,評估費用越貴。

二、夫妻雙方離婚還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1、協議離婚費用:幾十元。

如果好聚好散,大家能協議離婚,當然是最省成本的方式。離婚證國家規定只能收取九元工本費,加上其他登記費用,幾十元就能一切OK了。

2、協議離婚公證費:可以免掉。

有些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後,可能出於各種考慮有將該協議公證的打算。離婚協議公證的意義不大,因為即使達到了離婚協議,卻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即使離婚協議經過了公證,離婚協議仍不能必然生效,公證與否沒有太大的意義,幾百元甚至幾千元的公證費的開支意義就不是太大了。

3、訴訟離婚請律師要收費。

對當事人而言,往往事與願違,在財產分割方面或感情是否破裂方面不能達到一致的情況也是非常常見的。男女雙方一次次的談判,總是不歡而散、沒有結果。這種情況下,只有藉助律師或法庭的力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或加速離婚的速度。

因此,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如果要分割房產,而房產是屬於其中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是不進行分割的,除非這個房產是屬於夫妻雙方婚後共同買的,但是就算是其中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這個房產依然是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而想要把房產進行均等的分割,首先就需要到評估機構去申請鑑定這個房產的具體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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