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再婚婚後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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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新婚姻法再婚婚後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麼?

一、再婚婚後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麼?

1、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哪一方,只要雙方無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都是婚後取得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二婚婚後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户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户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户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説,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户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三、哪些財產是夫妻個人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現在離婚已經是很平常的時候,再婚家庭也比較多。雙方再婚後,在婚後所買的房子,沒有特殊説明就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出資的情況下,即使房產證上登記一人姓名,作為另一方,在離婚的時候也有權分割。再婚夫妻婚前個人的財產還是屬於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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