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 新婚姻法如何説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新婚姻法如何説的?

房子是一個家庭重要的財產,很多夫妻都是結婚後買的房子。如果日後因為感情不和鬧離婚時,需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於雙方來説,正確的認定共同財產的範圍至關重要,否則就很容易引發糾紛。那麼,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民法典如何説的?我們一起來看看下面的這篇文章。

一、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1、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2、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綜上所述,針對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民法典有明文規定,其中分兩種情況進行了説明。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約定,不管是哪一方出資購買,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父母購買,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可以視為贈與,這時房子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因此,對於婚後買房是否屬於共同財產,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