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婚姻法 - 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2022新婚姻法 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談到房產問題,無疑是涉及到離婚案件。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若房產屬於共同財產,則在離婚時應當採取均等分割的原則,但根據司法實踐,房產是否屬於共同財產是比較難以界定的。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呢?

一、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1、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經付清全部房款,並獲得房產證的,或婚後一方父母贈送給自己的孩子,並未公證説明贈送給夫妻雙方的,屬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要求分割。

2、房產由夫妻雙方在婚後共同出資購買,且在婚姻存續期內獲得房產證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房產證上寫的是雙方的名字還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應該合法分割。

房子價值按離婚時市價估計,不由買房時房價來定。若離婚時涉及房屋貸款尚未還清,則需要將尚未歸還的貸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獨自償還剩餘的貸款。

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在婚姻存續期內取得房產證的情況現在比較多,這種情況認為房屋不是完全的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的取得時間並不影響財產的權屬劃分。

也就是説,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分割時按婚前婚後出資比例,參照市價而定。

4、未過户的二手房或繼承房,這類在離婚時還沒有過户的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手房未過户則涉及案外第三人,在離婚時不予分割,繼承房未過户則還屬於其中一方父母的財產,離婚後過户屬於個人財產。

5、夫妻雙方沒有所有權的房子,這類房子包括子女名下的房子和公租房之類只有使用權的房子。

子女名下的房產屬於子女個人,在夫妻雙方離婚時,不予分割;而公租房不屬於任何私人所有,夫妻離婚時也是無權分割的。

二、離婚時夫妻財產如何分割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時房產的分割需要遵守以上五種原則,這五種原則是確實房產是否屬於共同財產的原則。這五種原則簡單的説就是房產證上沒有自己的名字不代表該房產不能進行分割。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才參考這五種原則後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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