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婚姻法 - 首付房子歸屬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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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婚姻法 首付房子歸屬有哪些規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在當今的社會,越來越多人選擇在結婚前就擁有一套自己的住房。以此來保證自己今後的生活保障,那房子的歸屬問題都成為了雙方比較關心的話題。下面就關於首付房子歸屬有哪些規定,這類房屋歸屬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

 首付房子歸屬有哪些規定

一、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分清房產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如果婚前就製備好了房子,那麼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個公證,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在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二、婚前買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資買房,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麼房子是沒有女方份額的。但是,如果是婚後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如果還沒結婚,只是戀愛期間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無論是誰出錢購房的房屋,即使沒有書面約定,但存在婚前購房協議,那麼協議有效,若中止共同購房,則按照協議,雙方各自取回所出房款。

四、婚後共還貸,誰付的首付,房子就歸誰,另一方則可以獲得與當年還貸支出相應比例的現金,增值部分也是根據雙方婚後的還款比例來分割的。

五、判斷房屋所有權,不僅僅是看獲取產權證的時間,更重要的是何時、何人支付的購房款,因為支付購房款是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領取房產證只是取得房屋產權的形式要件。當然,對於婚前以及婚前的財產,夫妻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來約定歸誰所有,但如果沒有約定,依然是誰付錢,就歸誰。就算結婚後才拿到的房產證,也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但如果雙方在婚前對房產的歸屬進行公證,表明房屋的歸屬屬於夫妻共同房產,法律予以支持。在離婚的時候可以進行共同分割和協議處理,但這其中還包括房貸的未進行償還結束後的相關問題。所以雙方還是要在房屋問題上進行明確的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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