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婚姻法 - 婚後加名字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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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婚姻法 婚後加名字的規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婚前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婚後產權證上加名字性質上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贈予,從法律效力上來説並無區別。這一新司法讓很多準婚情侶或者老夫老妻多了更多的情愫,產生很多的房產糾紛,很多女性都爭着在婚後把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而關於婚後加名字的規定有哪些呢。

一、婚後加名字的規定

婚後加名字,大多指的是房產證上加名字。《民法典》中沒有規定有關於婚後房產證加名字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前提下,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税、個人所得税、營業税等税費。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需要提供房產證、房子的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和評估費用發票,買賣雙方身份證,購房發票,契税證,網籤購房合同房改房的時間以房本、收據、出售公有住宅協議上的時間為準,此外還需提供户口本、結婚證。另外,為了證明是購房人的唯一住宅,還需要房管部門出具無房證明。

(一)、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費用

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

(二)、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相關問題

如果是婚前房產,要加夫妻中的另一人的名字,必須納税。

婚後加名字,就是轉讓1/2產權給他(她),要雙方簽訂交易合同,一起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加名手續,雙方都要繳納規定税負的一半。

全部税負是:1%契税(90平米以上的是1.5%)和1%個人所得税。

如果產權不滿五年,還要繳納差價5.5%營業税。

差價就是轉讓時的合同價減當初購買價的差額。

(三)、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費用

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

二、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流程

(一)、有房無貸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

關於婚後加名字的問題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流程還是比較複雜,無論是哪種方式,房屋產權均應以最後產權登記為準,所以相比婚後房產證加上名字最好各方能簽署協議,對於產權份額及分割方式等進行明確,避免矛盾。名字加與不加的意義不是很大,主要還是在於買房誰出錢多錢少,不要太想着不勞而獲,最後淨身出户浪費自己的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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