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 婚前父母首付的房產如何確定權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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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婚前父母首付的房產如何確定權屬?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婚姻法》將廢止。

隨着我國房地產市場的持續火爆,全國各地的房價都在呈現持續上升趨勢,購置房產也成為年輕男女結婚時最大的資本性支出,為了給子女減輕生活壓力和婚姻成本,國內的大多數父母都會對子女提供一定的購房資金支持,那麼,《民法典》婚前父母首付的房產如何確定權屬呢?

婚前父母首付的房產如何確定權屬?

一、男方父母局部出資首付,登記在男方名下的。

假如婚前男方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局部,其他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該房產視為出資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屬於男方個人財產。財產分割時,男方應依據夫妻共同還貸的部分,給女方一定的補償。

二、男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

這種狀況通常是男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女方名下,普通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按共同共有處置。如女方可以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商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白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則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富處置。

三、父母婚後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

這裏要留意,即便是婚後,假如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房,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應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一切,而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分割。

四、一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假如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則應認定為該房產為其父母對雙方子女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富。

五、雙方父母婚後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假如雙方父母婚後出資,購置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即使出資額不等,也是平分。

六、雙方父母婚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假如雙方父母婚前出資,購置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個人贈與,不論事後雙方子女有無婚姻關係抑或該房屋產權登記者是誰,都應視為子女雙方按各自出資份額共有該房屋的一切權。離婚時,按雙方父母出資份額劃分。

綜上所述,關於《民法典》婚前父母首付的房產如何確定權屬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和判斷,對於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並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首付部分屬於其個人財產;對於一方父母出資首付但登記在對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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