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養關係有經濟補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解除收養關係有經濟補償嗎?

解除收養關係有經濟補償嗎?

第三十條中國的“民法典律”規定的經濟補償取消收養關係:收養關係解除後,成年人收養孩子的養父母應當支付生活費的養父母缺乏工作能力和生活的來源。養父母成年後因養父母虐待或者遺棄而停止收養的,可以要求養子女賠償收養期間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養父母要求養父母解除收養關係的,可以要求適當的父母賠償收養期間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養父母因收養子女受到虐待或者遺棄而解除收養的除外。

也就是説,收養關係終止時,養父母不虐待、遺棄被收養子女的,如果被收養子女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養父母可以向被收養子女或者生父母要求經濟補償。另外,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達不成協議的,可以起訴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條規定,“收養關係解除後,提出的成年養子女養父母應當支付生活費的養父母缺乏工作能力和缺乏生活的來源。養父母成年後因養父母虐待或者遺棄而停止收養的,可以要求養子女賠償收養期間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採用父母請求養父母解除收養關係可能需要養父母適當彌補生活費用和教育費用採用期間度過的,除了取消收養關係由於養父母虐待和遺棄的被收養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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