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解除收養關係 - 解除收養關係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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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養關係,就是指通過一定程序解除法律擬製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關係的行為。那麼,解除收養關係的條件是什麼?解除收養關係要經過怎樣的程序?下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怎麼解除收養關係,解除收養關係的條件有哪些?

一、收養關係解除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1、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

2、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

3、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權的;

4、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的。

養子女年滿10週歲的應徵得本人同意。被收養人仍未成年的,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送養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

二、收養關係解除的程序和方式

1、收養人與送養人或收養人與成年的被收養人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雙方就解除收養關係達成合意;

第二,雙方均須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第三,在夫妻共同決定形成的收養關係解除時,仍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

2、不能達成協議的,可訴請人民法院解決。在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一方要求解除收養關係時,人民法院應依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加以調解,調解不成的判決解除。

三、解除收養關係的效力

1、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

2、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3、由養父母撫養成人的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且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

4、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5、對於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6、對於養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一般不予補償其支出的生活費與教育費。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解除收養關係的條件和程序是怎樣的法律解答。根據上文可知,解除收養的方式有兩種,分別是協議解除和訴訟解除,選擇不同的解除方式需要辦理的手續也是不同的。如果你對解除收養關係還有其他方面問題,你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的律師,我們將盡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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