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和結婚的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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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和結婚的區別有哪些

現代社會年輕男女未婚同居的現象並不罕見。因此,不少人隨之產生疑問,同居就是結婚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同居與結婚雖然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相似之處,但卻存在本質上的區別。那到底同居和結婚的區別在哪裏?下面,請跟隨本站小編來詳細瞭解一下這方面的知識。

一、同居和結婚的區別在哪裏

1、我所要講的同居專指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又未到婚姻登記部門登記結婚的行為,需要強調的是,辦過結婚儀式但未進行結婚登記的,也只能視為同居關係,法律性質上屬於未婚同居。婚外同居另當別論。

2、同居與結婚最大的區別就在財產的界定。登記結婚後取得的財產,一般視為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離婚時可要求分割,一方因故去世後,另一方有財產繼承權;而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視為一般共有,一方因故去世後,另一方一般不得繼承其財產。

3、同居期間,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又與第三人同居的,除事實婚姻外,不違反法律規定,是被允許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解除同居關係、分割財產等,但不能要求損害賠償;而結婚後,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則有可能構成重婚罪,而無過錯方在提起離婚訴訟時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甚至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未婚同居贈與財產能索要嗎

未婚同居期間不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財產如何認定,未婚同居財產如何處理分割等一系列問題,還包括未婚同居期間債權債務如何處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能否返還的問題。對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能否返還的問題,可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同居前,一方贈與給另外一方財物的,可以比照贈與法律關係予以處理。

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還財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綜上可知,同居與結婚之間最大的區別就是同居關係是非法的,而結婚則是在男女之間建立了合法的夫妻關係,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而對於廣大女性朋友來講,同居關係對自身的傷害尤其大,因此本站小編建議各位一定慎重處理彼此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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