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簽定離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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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簽定離婚協議

夫妻想要解除婚姻關係的,多數時候會選擇協議方式,而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夫妻就離婚事宜作出協商,然後簽定離婚協議。不過,大家是否知道應該如何簽定離婚協議呢?對此,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怎樣簽定離婚協議

1、必須雙方自願。非自願採用威逼、脅迫手段簽訂的離婚協議的等部分的協議是無效的。比如對財產協議的某部分不籤就要殺害對方、或對方的親屬,被逼方無奈簽署的部分。

2、應由雙方親自簽署,不得由他人代簽。

3、離婚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如雙方離婚,規定另一方不得、不得離家,即所謂的離婚不離家,這一條款違法了《》的規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無效的。

4、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協議中以撫養費為籌碼,約定放棄探視權不付撫養費,這一條款因損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

5、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序良俗的條款。

6、離婚協議應當履行,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經過法院認可,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離婚協議應包括哪些內容

協議離婚簡單便捷,離婚協議包括哪些內容,簽訂離婚協議應注意些什麼?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並就、夫妻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形式。按婚姻管理條例等規定,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

3、對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離婚後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

4、債務的分割。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6、關於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7、違反離婚協議的責任。

夫妻簽定離婚協議的,必須要建立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當然,也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約定離婚協議的內容。而在簽定了離婚協議之後,並不是馬上就會生效,還需要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之後,那麼該協議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周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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