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丟了怎麼辦 - 可以補辦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3W
離婚協議書丟了怎麼辦,可以補辦嗎?
律師解析:離婚協議遺失補辦如下:
1、如果還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與配偶重新簽訂一份離婚協議;
2、如果已經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可以拿着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閲離婚檔案,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協議書複印一份並加蓋公章。
離婚協議,在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之後生效,或者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如果離婚協議的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則離婚協議中的自願離婚條款自取得離婚證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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