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對非法同居有處罰如何理解?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將生效,《婚姻法》相應廢止。
新婚姻法對非法同居有處罰如何理解
《民法典》施行後,《婚姻法》相應廢止時效。非法同居指的是男女雙方可能其中一方已經結婚,卻與第三者同居生活在一起的一種行為。婚姻的本質是夫妻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互相忠誠,但對於非法同居當事人的配偶來説,非法同居顯然對其不公平。關於非法同居,《民法典》有如下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同時,非法同居是法院判決離婚法定條件之一,因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非法同居”分為三種類型:
(1)雙方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最為普遍,不少年輕男女因為生活的種種原因選擇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也較為普遍,也就是大家經常所説的婚外情;
(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
非法同居表現在夫妻雙方如果選擇離婚,非法同居的一方會被認定為婚姻中的過錯方,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賠償。同時,如果由於其中一方與他人非法同居,另一方申請離婚的,法院一般都會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