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非法同居子女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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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婚姻法》將廢止。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子女怎麼辦?

我國《民法典》對非法同居作出了明確界定,可能是男女雙方還未登記結婚,也可能是重婚,無論是哪一種,都是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合法婚姻。而且有一些沒有夫妻關係的男女在同居期間還有了孩子,那麼根據我國《民法典》非法同居子女怎麼辦?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一、非法同居什麼意思?

所謂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公開,是指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之所以説是非法,是因為這種行為不為我國法律保護。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雙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的一方與沒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間的非法同居;

3、雙方均沒有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説的是沒有經過結婚登記的男女一起以夫妻的形式共同生活。事實上,對結婚這類關係社會穩定的行為,世界上各個國家均規定了結婚應嚴格遵循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同居行為,就是非法同居。比如,世界上有的國家規定了結婚得經過教堂舉行婚禮才算是完成了完整意義上的結婚。而我國則規定,符合實質結婚要件的男女雙方得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的登記後,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夫妻,才是受國家保護的婚姻。

二、《民法典》非法同居子女怎麼辦?

《民法典》第1071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民法典》上把子女分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謂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雙方在不具備合法婚姻關係時所生的子女。現實中,非婚生子女常常被稱為私生子,但這是否意味着其地位低下呢?實際上,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不管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説男女沒有結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係是任何人都無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撫養的權利、繼承的權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權利。因此,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規定的權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雙方的子女,男女雙方都必須對同居生的孩子承擔撫養義務和教育義務。

通過本文我們要知道,非法同居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乎傳統道德的,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非法同居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其父母有義務負擔孩子的生活費,但是非婚生子女雖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但也會受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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