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重婚罪屬於公安管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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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重婚罪屬於公安管轄嗎?

一、對於重婚罪屬於公安管轄嗎?

重婚罪的管轄機關不僅僅是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僅僅是在重婚罪的立案偵查階段起重要作用。由於重婚罪是起訴性案件,那麼公訴這方面就有檢察院對其進行管轄,但是最終的審判。階段。是由法院對重婚罪案件進行審理的。

1、 立案偵查方面由公安機關管轄

2、 提起公訴方面由檢察院管轄,如果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還可以提自訴。

3、 審理方面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 級別管轄的話,是由基層法院管轄。

二、重婚罪需要的證據

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三、重婚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綜合上面所説的,重婚罪是屬於自訴案件,但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話那麼是可以利用報警來處理的,但對於此行為只要當事人沒有提起的話,那麼執法人員也是不會進行處理的,所以,對於案件都是會結合不同的情況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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