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撤銷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一、撤銷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遺囑的變更、撤銷方法有下列幾種:

1、以書面形式明示變更或撤銷原遺囑。

2、以立新遺囑的方式變更或撤銷原遺囑。

遺囑人在訂立新的遺囑中,不論是否明確撤銷、變更原遺囑,只要前後兩個遺囑的內容相牴觸,即意味着前遺囑被推定為變更或撤銷。全部牴觸,全部撤銷,部分牴觸,部分撤銷。但是,如果遺囑人原來所立的遺囑是公證遺囑,在變更或撤銷原遺囑時,仍需經原公證機關辦理。

遺囑的撤銷同設立遺囑一樣是遺囑人的自由,可以單方面進行,也可在生存期間的任何時間和地點進行。其方式和程序一般應當同原立遺囑的方式、程序相適應。也可以立新遺囑的方式使原遺囑喪失法律效力。遺囑人的行為與遺囑相牴觸時,其牴觸行為視為對原遺囑的撤銷;遺囑人故意銷燬遺囑時,則推定為對原遺囑的撤銷。

二、遺囑的形式有哪些?

1、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公證遺囑的方式是最嚴格的遺囑方式,能確實保障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公證遺囑也是處理遺囑繼承糾最可靠的證據。

2、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

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它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4、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由錄音機錄製下來的遺囑人口授的遺囑。用錄音遺囑容易被偽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綜上所述,老人立下遺囑後,之後想反悔的或者要變更遺囑的內容,撤銷的方式基本有兩種,通過寫一份書面材料,明示要撤銷之前遺囑,或者立下一個新的遺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遺囑是最新的具備效力,用其可以推翻之前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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