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流撫養孩子的影響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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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輪流撫養孩子的影響有什麼?

輪流撫養孩子的影響有什麼?

雙方離婚後,在不影響孩子生活的情況下,可以協商輪流撫養。這個問題想必很多人都會有一個先入為主的答案:那就是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會判給單方,但實際上,在撫養權問題方面,雙方是可以輪流或共同撫養孩子的雙方離婚後,在不影響孩子生活的情況下,可以協商輪流撫養。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但是,在對孩子撫養權商議問題上,要本着是否有利於孩子的成長這一原則,切莫因為個人意願,傷害了孩子的內心。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然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二、爭奪孩子撫養權怎麼收集證據?

爭取子女撫養權,可從以下九個方面準備證據:

1、小孩的户籍證明或出生證明,小孩未滿兩週歲;

2、醫療機構出具的,女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3、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4、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況);

5、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

6、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虐待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

7、子女隨外祖姆單獨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

8、八週歲以上的子女要求與母親生活的證明(一般法庭會單獨詢問);

9、女方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人的證明。

不影響孩子正常生活時,可以輪流撫養孩子,爭奪孩子撫養權時,要提供孩子的户籍證明,出生證明,醫院的診斷證明,本人的經濟狀況證明,工作能力證明。夫妻二人離婚後,爭奪八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要充分考慮孩子的個人意願和自己的經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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