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先行支付?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3W

工傷案件,對於那些沒有參保的,有時候,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歷盡千辛萬苦,官司打完了,並且勝訴了,用人單位還是不支付款項,然後再申請強制執行,但是用人單位卻將所有的帳款都不走公帳,私下用交易雙方另外約定的帳下來做生意,無論法院怎麼去查用人單位的財產,對公司帳户裏的餘額永遠是0元。那麼這種情況可以怎麼辦呢?筆者最近就對於這類案件,向社保局申請了先行支付。

什麼是先行支付?

楊某在一次清晨去上班的路上,發生了同等責任的交通事故死亡,後家屬委託本律師代理,官司從申請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再一次申請勞動仲裁,再申請強制執行,最後法院去執行,才在對公帳號裏執行到1萬多元,剩餘61萬多的賠償金沒有執行到位。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下過《終止本次執行裁定書》,案件一下子進入了死衚衕。

在經過多研究後,決定向深圳市社保局申請先行支付。

2021年1月19日,向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提交了先行支付申請,並且獲得受理。

律師評析:如果經過了所有的法律程序均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是可以申請先行支付的。

<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六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及時救治,並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

(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

(三)依法經仲裁、訴訟後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書的;

(四)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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