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過户費用具體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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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過户費用具體有哪些

因為一些原因需要進行徵地拆遷的,個別地區的政府就會修建想要的房產來對被拆遷户進行安置,我們稱這樣的房產為拆遷安置房。實踐中,需要對這樣的安置房辦理了過户,那麼才能真正擁有所有權,而此時安置房過户要繳納一定的費用,那麼安置房過户費用都有哪些?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安置房過户費用具體有哪些

1、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户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徵。賣方承擔。

4、核檔費:50元、宗。

5、契税:税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減半,按1。5%徵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税,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税。買方承擔。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7、營業税及附加: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税;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税;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税。

8、個人所得税: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

(1)税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税-本次繳納營業税-合理費用)計徵;

(2)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徵收。賣方承擔。

二、安置房買賣應注意什麼

有證的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後可以提供更名(過户)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一般在所有人需要對自己的安置房作出進一步處理的時候,才會涉及到過户的問題,就包括進行安置房的買賣、繼承、贈與等等。若不按照規定辦理安置房過户手續,那麼對方是無法獲得所有權的。至於安置房過户費用有哪些,上文進行了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陽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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