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房屋漏水侵權責任由誰承擔?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合同法》已經廢止,相關規定參照《民法典》處理。

合同法房屋漏水侵權責任由誰承擔?

房屋漏水造成的損失怎麼承擔責任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如果房屋漏水原因是因為樓上住户裝修等因素造成的,那麼應該由其承擔責任;如果漏水原因不是人為造成,應當由開發商或者物業承擔責任,進行維修。

如果是因為樓上住户裝修等造成的,應當由樓上住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因為人為原因造成漏水,應該由開發商或物業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户漏水,樓上住户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户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

2、如果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後,仍未解決漏水問題或維修不到位,反覆兩次後,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3、如果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設施設備損壞而漏水,需要大修或者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復的,可以向物業申請房屋維修基金予以維修。當然,如果業主和物業簽訂的物業合約中,有約定物業公司對房屋有修繕義務的,物業公司也要進行維修。若物業不配合維修,業主也可以將物業公司訴訟至法院處理。

侵權責任的認定一般是行為人因自己的過錯而造成他人的損害,所要承擔的賠償,但對於在認定上面也需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對於房屋漏水就要看是屬於質量的問題還是屬於樓上的業主種過成的問題,只有責任人確定清楚,才能依法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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