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有什麼注意事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3W

房屋抵押有什麼注意事項

房屋抵押是現代房屋所有權流轉的一個常見的形式。但是不動產的抵押法律往往有嚴格的程序規定,許多人在進行這一交易時,會感覺到程序過於繁瑣。因此,本文將針對房屋抵押的相關內容,包括房屋抵押有什麼注意事項,房屋抵押貸款有哪些操作程序等問題,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進行詳細地介紹。

一、房屋抵押有什麼注意事項?

(一)房屋所有權應和建設用地使用權一起抵押

在設定抵押權時,房屋的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一併抵押,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實現抵押權時,房屋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如果抵押人只辦理了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沒有辦理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實現房屋抵押權時,建設用地使用權也一併作為抵押財產。同樣,只辦理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實現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抵押時,房屋所有權也一併作為抵押財產。

(二)房屋抵押應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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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抵押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法律除要求設立抵押權要訂立書面合同外,還要求對某些財產辦理抵押登記,不經抵押登記,抵押權不發生法律效力。根據法律規定,需要進行抵押登記的財產包括: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設用地使用權;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正在建造的建築物。不動產抵押登記,可以使得抵押財產的物上負擔一目瞭然,使實現抵押權的順序清楚明確,有利於預防糾紛,保護債權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交易安全,保障經濟活動的正常進行。因此,房屋抵押同樣也要辦理相關的的登記手續。

二、房屋抵押貸款有哪些操作程序?

(一)貸款人申請。借款人到貸款銀行填報《個人住房借款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借款人的身份證、户口;購買住房的合同意向書或其他證明文件;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穩定經濟收人證明;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

(二)貸款銀行審查。貸款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及其他各項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出具貸款承諾書,並與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

(三)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借款人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書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並請售房單位在房產收押合同上籤章。

(四)借款人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到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五)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借款人持購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險單,與第三方(法人)擔保人一起到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在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要求公證的,可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六)貸款銀行劃款。貸款銀行將貸款以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單位在貸款銀行的存款帳户。

當事人在辦理房屋抵押手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時,要注意遵循法律的有關規定,以免為您帶來不必要麻煩。如果在遇到相關糾紛時,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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