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税徵税對象是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房產税:是以房產為徵税對象,按照房產的計税餘值或出租房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税。
當前與房地產行業相關的税費紛繁複雜,直接相關的税種多達14種。房地產業相關税種包括: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城建税、房產税、城市房地產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資源税、契税、耕地佔用税、教育費附加等。
其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自2000年開始暫停徵收,面向外企徵收的城市房地產税於2009年1月1日起廢除,內外資企業和個人統一徵收房產税。在這14個税種中,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有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

房地產税徵税對象是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税暫行條例》

第六條 房地產税依下列標準及税率,分別計徵:

一,房產税依標準房價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一。

二,地產税依標準地價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三,標準房價與標準地價不易劃分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價合併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四,標準房地價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租價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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