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產税徵收對象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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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產税徵收對象是怎麼樣的?

房產税的徵收可以分為個人房產税和非個人房產税,其房產税的徵收對象是不一樣的,那麼個人房產税徵收對象是怎麼樣的?這是很多納税人不熟悉情況,所以,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個人房產税徵收對象是怎麼樣的?

個人房產税的徵税對象是個人所擁有的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個人房產税;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個人房產税。

個人房產税徵收對象是怎麼樣的? 第2張

二、個人房產税的納税時間

1、納税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税。

2、納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税。

3、納税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税。

4、納税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税。

5、納税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税。

6、納税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税。

個人房產税徵收對象是怎麼樣的? 第3張

三、個人房產税的納税優惠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 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積,含60 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税。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該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親屬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户口在該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內的,可併入該居民家庭按每人60 平方米計算免税住房面積。

2、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税,可予退還。

3、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税。

4、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税。

5、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 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税;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 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 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税,可予退還。

6、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徵收或拆遷而購買或取得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税。上述住房超出國家及本市有關房屋徵收或拆遷的補償標準的部分,應按暫行辦法的規定,計算確定房產税徵免面積。

7、本市農村居民通過宅基地置換試點政策取得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税。

個人房產税納税範圍主要就是個人所有的房產,我國個人擁有房產的現象還是非常多的,所以需要納税的人也非常多,但還是有很多人沒有納税,因為不瞭解是否該納税。那麼,若有疑問,小編建議登錄本站網站找專業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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