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村人購買本村宅基地房 - 拆遷如何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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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村人購買本村宅基地房,拆遷如何補貼?

外地人購買自建房拆遷是不能夠獲得徵地補償款的,但是若是購買人是同一集體組織的村民的,是可以獲得房屋價值的賠償。具體能夠賠償多少得看實際情況,若是購買人是城鎮户口的,那麼不僅是無法獲得補償,很有可能要承擔很大的法律風險,因為自建房是不可以買賣的,因此無法辦理過户手續。

如果外地人買的城中村房屋是具有合法產權的,徵收土地時,可以獲得房屋價值的補償,但徵地補償款不能獲得。我國目前的法規和政策是不允許農村自建房買賣的,除非是同一集體組織的村民。因此,農村自建房買賣會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主要有:

1、房產可能是違法建築。

2、自建房無法過户,不能將房產證辦至買房人的名下。

即使買房人簽了購房合同付完房款,並且實際搬遷進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國土局的作法,這種房產不能辦理房產過户手續。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準,由於農民房沒法過户,因此,即使買房一直在居住,但這個房產其實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產。

3、房產買賣合同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理由是自建房轉讓必然導致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而宅基地使用權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關於自建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這個在理論上還有不同看法,有認為有效的,也有認為無效的。

但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買房人是本地集體組織户口的村民,可以認定合同有效;如果買房人是城鎮户口居民或者非當地户口的村民的一般認定合同無效。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在農村的房屋拆遷或者是土地被徵收的時候,行政機關需要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予以充分的協商,並且補償款一般只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使房屋已經被賣給其他的人員,但是在補償的時候,還會按照當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人數以及情況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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