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公證他項權證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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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制執行公證他項權證是否可以?

強制執行公證他項權證是否可以?

強制執行公證他項權證是可以的,不能直接申請執行,必須先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由法院裁定後,才能申請執行。如果是可以直接執行的公證債權文書,可以在申請實現擔保物權後申請執行;如果只是一般的公證,還必須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對方償還借款。待判決書生效後,與生效的實現擔保物權的裁定書一起申請執行,法院就會拍賣房屋,償還借款了。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由擔保物權人以及其他有權請求實現擔保物權的人依照物權法等法律,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者擔保物權登記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當事人依據該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他項權證的作用是什麼?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

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以獨用宗地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

他項權在我們國家還是一項比較重要的權利,要想實現他項權,首先是需要到人民法院來進行起訴的,一般起訴都是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和證據材料,之後就是需要獲得法院的生效裁判,最後依據生效的裁判就可以申請法院對此強制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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