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他項權證丟失之後是否可以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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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產證他項權證丟失之後是否可以補辦?

房產證他項權證丟失之後是否可以補辦

房產證他項權證丟失之後是可以補辦的,當事人丟失房產證和住房他項權證的,需要權利人在當地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後,可以申請補發。房屋登記機構予以補發的,應當將有關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補發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上應當註明“補發”字樣。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二十七條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破損的,權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換髮。房屋登記機構換髮前,應當收回原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並將有關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的,權利人在當地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後,可以申請補發。房屋登記機構予以補發的,應當將有關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補發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上應當註明“補發”字樣。

在補發集體土地範圍內村民住房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前,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就補發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公告。

二、房產抵押登記費用

房管局收取的抵押登記費都是固定的,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各銀行收取的抵押登記費卻不一樣,銀行收取的抵押登記費中,一部分是繳給房管局的,一部分是銀行的代辦費。而後者,各銀行的收費標準是不同的。比如湖北的,建行收取代辦抵押登記費用是200元/次/户,而工銀則是根據登記的房價標準收費,100萬以下收300元。

關於銀行收取房屋抵押登記費,各銀行的收費標準會報銀監局核批,然後銀行在收費標準中公示。各銀行收費標準或許會有不同,但只要是銀監局核准的,銀行就有權收費。不過如果銀行沒有公示,這個代辦費則可不繳納。

三、辦理抵押登記需準備的資料

1、抵押權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⑴ 自然人提供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護照等;

⑵ 法人及其他組織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等;

3、房屋所有權證;

4、抵押合同;

5、主債權合同;

6、其他必要資料:

⑴ 土地使用(租用)證;

⑵ 抵押人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應當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

⑶ 抵押人為集體企業的,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同意抵押及主管單位備案的文件;

⑷ 抵押人為公司法人的,應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抵押的決議;

⑸ 抵押人為自然人的,已婚的應提交結婚證或其他婚姻關係證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證,未婚的應提交單身證明;

⑹委託辦理的,應提交委託公證書、受託人身份證明;

⑺ 抵押人為未成年人或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提交監護資格證明、監護人身份證明,監護人應提交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證書;

⑻ 登記部門認為需要的其他資料。

少部分人可能是剛出了房管局的大門就把房產證和他項權證全部都丟失了,在沒有補辦到這兩項證件之前,買房貸款的這件事情是肯定會暫時中止的。那在丟失之後,除了抓緊時間補辦也沒有什麼其他辦法了,提醒大家在公共場合一定要注意保管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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