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個人特有財產有什麼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產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夫妻個人特有財產如下: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個人特有財產有什麼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產怎麼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