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拒絕辦理入職手續公司能否不發工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的建立以用工事實為依據,不以是否辦理入職手續為依據。

員工拒絕辦理入職手續公司能否不發工資

自員工在公司工作開始雙方勞動關係就已形成,其付出勞動接受單位管理,單位就有依法支付工資的義務

如果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員工是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單位應當及時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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