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三天離職不發工資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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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三天離職不發工資該如何處理?

私人企業的增多,也就説明工作機會也越來越多了。就造成了工作人員選擇權力也更廣了,從而就比較多的公司留不住員工的普遍情況。很多員工一般在一個單位開始試用三天的時候,發現和想象中不太一樣於是就離職了。像這樣情況一般公司是不會給你發放工資的。那麼入職三天離職不發工資的情況到底觸犯法律了嗎?

員工入職三天離職不發工資該如何處理?

應當支付已經工作三天的相應工資。勞動者有上班提供勞動,就享有獲得相應勞動報酬的權利。如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對於以上入職三天離職不發工資的情況,其實是觸及到法律了。只要工作三天企業就應該給你發放工資。小編這裏温馨提示您:“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三天離職後,公司沒有給您發放工資,那麼為了您自身的利益也得勇於進行仲裁。”希望以上內容能給你帶來方便。如果您還有疑問,可與本站網的專業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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