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鑑定結論不認可的補救方式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6W

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對於評定結論不服其可以選擇的救濟方式包括重新進行傷殘鑑定和通過質證排除或者降低傷殘評定結論的證明力。具體補救方式如下:

傷殘鑑定結論不認可的補救方式是什麼

當事人自行委託傷殘評定的情況。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鑑定結論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委託傷殘評定的如果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重新鑑定:

(1)鑑定機構或者簽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2)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3)簽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另外,對於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全文》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