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倒閉員工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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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打工的人們最擔心的莫過於公司是否穩定工資是否按時發放了,但是由於經營不善公司倒閉的情況也是常有發生的,那麼如果自己所在的工廠倒閉員工如何賠償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幫助大家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尋找答案吧。

工廠倒閉員工如何賠償

一、工廠倒閉員工如何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工廠一旦倒閉,員工工作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最高賠償十二年工資,6個月至1年的,賠償1年工資,不滿6個月的賠償半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 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那麼現在大家都瞭解工廠倒閉員工如何賠償了嗎?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最高支付十二年工資,也就是説工作十二年或者以上的的可以得到1年工資賠償,6個月至1年的,可以領到1年工資,不滿6個月的有半個月工資領,而且該工資是優先清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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