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應包含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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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應包含哪些內容

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應包含哪些內容?

1、各發起人。

2、擬設立公司的名字。

3、擬設立公司的經營範圍。

4、股本總額。

5、各發起人認購的份額。

6、各發起人權利義務

7、公司籌辦事項。

8、違約責任

9、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二、發起人的責任有哪些

1、股份公司不能設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負連帶責任;

2、在股份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股份公司受到損害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3、各發起人應為籌委會設立股份公司的行為提供各種便利或服務;

4、各發起人應完成在股份公司設立過程中應由各發起人完成的工作。

5、由於發起人中一方的違約行為,造成股份公司設立的遲延或 能,由該方發起人負責賠償。如果出現多方違約,則根據各方實際過錯情況,來按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籌辦事項有哪些

1、聘請有關中介機構進行工作;

2、製作設股份公司的各種文件。

3、協調各發起人之間的關係;

4、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的相關事項,並依法獲得有關主管部門或機構的一切必要的批准、許可和同意;

5、其它與股份公司設立有關的事宜。

綜上所述,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應包含以上九條內容,缺一不可,該協議清晰合理地對各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做出了劃分,為以後公司的經營和治理打下良好的基礎。在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時,一定要注重每個細節問題,只有在每個步驟和程序都規定清楚,才能夠使公司得到長遠的發展。以上即為本站對於“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應包含哪些內容?”問題的解答,如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請至本站網站,我們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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