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監事會職責主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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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團公司監事會的職責有哪些

集團公司監事會職責主要包括哪些

1、查公司財務,可在必要時以公司名義另行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獨立審查公司財務;

2、對公司董事、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祕書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公司董事、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前述人員予以糾正;

4、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財務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的可以公司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業審計師幫助複審;

5、可對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發表建議。

二、監事會成員的要求人數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管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管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管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三、監事會成員由誰來擔任

監事分為職工代表監事和非職工代表監事,其中職工代表監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非必須)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非職工代表監事由股東提名並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產生。

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的監事以及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的監事組成的,對公司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的法定必設和常設機構。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置,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以上就是對集團公司監事會職責和其他方面的詳細解説,總而言之,監事會是集團公司裏面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監事會沒有履行好應盡的職責,則公司秩序將會紊亂,公司利益將會受損,甚至會產生其他不利行為,從而公司也將受到極大的影響。所以一定要充分發揮好監事會的作用,同時要保證監事會運行的高效和高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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