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釋二規定的起訴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6.8K

一、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釋二規定的起訴條件是什麼?

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釋二規定的起訴條件是什麼?

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釋二規定的起訴條件,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一條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三)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四)經營管理髮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以及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未進行清算等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公司起訴的基本流程

1、起訴:主要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遞交起訴狀、基本證據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會對材料予以審查,如果認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條件,那麼會接受材料,回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書》,當事人拿這個通知書去繳納訴訟費,繳費後,案件就屬於正式受理狀態。

2、舉證: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將證據材料提交給法院。法院在受理案件後會發《舉證通知書》,通知書上指定了舉證期限,所有的證據材料必須要在這個期限內提交給法院。超過這個期限,法院將不會再接受。證據都提交了的話,就可以開庭。

3、開庭:法院會發《開庭傳票》,傳票上會寫明是哪一天、什麼時間開庭、在哪個法庭等相關信息。順利開完庭後,就是等法院的判決書了。

4、判決:法院的判決基本上是三種形式:

(1)支持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支持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

(3)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5、拿到判決書後,民訴十五天、刑訴十天時間可以決定是否上訴到上級法院。

6、執行:如果法院判決勝訴了,對方又不願主動履行判決書上所確定的義務,那麼就可以拿着判決書,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對方主動履行了判決書上義務,那麼案件就到此結束。

公司存在上述情況下,就是可以起訴處理的,涉及到有關事項的處理上,是需要嚴格基於法律上規定的不同情況來進行認定,如果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如部分人員存在犯罪行為的,是需要追究有關刑事責任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