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購買不滿五年的二手房多繳税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被騙購買不滿五年的二手房多繳税費

我國關於二手房交易税費有這樣一條規定,所得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額計算)賣方承擔。房屋產權滿5年的房屋進行二手房交易就可以免徵税費,為了少交税費,很多人選擇購買產權滿5年的房子,但是騙子專門就利用這一點進行行騙,這不,下文中就介紹了市民女士被騙購買房屋多交税的事情。

市民顧女士向青年報投訴稱,2013年9月14日,她通過太平洋房產中介棗莊路店購一套二手房的過程中,中介和賣家均口頭承諾該套二手房“滿五年唯一”,但是顧女士並沒有在購房合同中與賣方明確這一點。事實上,由於該套二手房並不符合“滿五年唯一”的標準,顧女士為此不得不多付了9萬元的税費。而中介事後則推諉責任,認為顧女士在購房時就已經知道該房並不符合“滿五年唯一”的條件,中介只不過是配合買賣雙方做一齣戲給税務部門看。

中介暗示“滿五年唯一”

當顧女士相中了位於金橋路這套房子時,上家姚女士報出345萬元房子總價。顧女士曾提出“連帶税費一起一共是多少”的問題。

顧女士回憶,這時太平洋房產中介棗莊路店有關工作人員林先生並沒有告訴她這套房子不符合“滿五年唯一”的標準,而是非常隱蔽地誤導了顧女士,“他當時説的是如果按‘滿五年唯一’計算,税費為18萬多元。所以我一直認為該房屋是‘滿五年唯一’的。”

“最後算清了税費是大約18萬元,中介費3.5萬元。”顧女士説,這是將房子成交價“做低”至240萬元(另105萬元,以室內裝修等相抵),這是按“滿五年唯一”標準計算出來的結果,由於覺得這樣計算出來的總價還可以接受,就與太平洋房產中介和上家姚女士簽訂了購房協議。顧女士記得,購房前,姚女士也説過該套房子“滿五年唯一”,今年2月前往浦東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審税等相關事宜時,上家姚女士對窗口工作人員也承諾説這是她在上海的唯一房產。

比預期多繳9萬税費

顧女士告訴記者,雖然這套房子成交價被“做低”至240萬元,但浦東新區房產交易中心當天對該套房子的成交價定為279萬元。3月21日,她前往繳税時,考慮到政府部門官方定價比房子“做低”後的價格高了39萬元,她特意多準備了5萬元税款——一共23萬元用於繳税。

然而,即使這樣,她所備税款還是少了——税單提示的税費為27萬多元。由於比最初算出來的18萬元多了9萬多元,顧女士“大吃一驚”,“頓時有了種上當受騙的感覺,當時就暫停繳税”。當顧女士要求中介拿出善後解決方案時,卻被對方告知“繳税期限只有3天,過期交滯納金或者重審税”。

“中介開始推諉責任,最後還污衊説我是在知道房產不符合‘滿五年唯一’的情況下籤的合同。”顧女士説,直到此時她才知道,原來中介口頭承諾的“滿五年唯一”是假的。然而從交易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來看,這筆房屋買賣變成了上家配合她承諾“滿五年唯一”來減免税款,“言下之意,中介不過是串通大家演一場戲給税務部門看看的。”

沒細看協議內容後悔莫及

5月8日,青年報熱線記者前往棗莊路上太平洋房產中介現場採訪時,相關工作人員林先生就在店內,但拒絕採訪。記者進一步致電太平洋房產中介總部有關負責人王先生,對方沒有接電話。

在查看顧女士所籤房產交易協議時,一則《補償協議》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該協議第4條款中寫道:“甲方(上家)同意配合乙方(顧女士)承諾該房產為其家庭名下位於上海唯一一處房產”。

“就是這個第4條,讓上家原來口頭的承諾,變味成了配合我們下家的承諾——好像是我要求上家這麼承諾一樣,但是用得着要上家這麼配合我‘演戲’給税務部門看嗎?”回頭看着這一條,顧女後悔當初在《補償協議》上簽字時,不該沒有細看,“如果當初看出來了,我肯定不會在《補償協議》上簽字;如果當初看出來了,就知道這句話的言外之意是上家房子不是‘滿五年唯一’。”

【律師點評】

即便“做”低税款 也有偷税嫌疑

記者諮詢上海申駿律師事務所趙星海等多位律師時,他們均認為,上家配合下家承諾其房產為“滿五年唯一”的條款,一般情況下,實質內容其實就是上家房產不具備“滿五年唯一”條件。

多位律師認為,在當今二手房交易市場中,類似上家配合下家承諾“滿五年唯一”的情形,已非個例。由於“滿五年唯一”房子在二手房交易時比不是“滿五年唯一”房子的税費要低,交易協議簽訂前,上家和中介會口頭説“滿五年唯一”,或是以“滿五年唯一”方式計算税費,暗示房子“滿五年唯一”,而為了降低上家和中介自身責任,為了促成交易繼續進行,在前期“鋪墊”後,又會在書面約定中,以上家配合下家承諾“滿五年唯一”情況出現,一旦下家在協議上簽字,就會後悔莫及。

多位律師指出,由於各區、各個時間段內,有關方面對“滿五年唯一”審核力度不一樣,有的房子,即使不是“滿五年唯一”情況,也可能不會被發現,仍按“滿五年唯一”計算税費。如此,一些人就抱着僥倖心理,在“滿五年唯一”上“做文章”降低税費。

多位律師指出,二手房交易中,“滿五年唯一”規定與税費密切相關,在其未正式公開“鬆綁”情況下,抱着僥倖心理向税務部門作虛假承諾,不論是哪一方,都有偷税漏税之嫌。甚至有律師指出,如此約定“居心不良”,與法相悖,應該無效。

本站小編提醒大家,這麼做的操作風險較大,隱蔽性較強,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最好找大型有品牌的中介公司,這樣能更好的避免上當受騙,避免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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