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新政策具體是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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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新政策具體是什麼內容

小產權房新政策具體是什麼內容

1、《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中有明確規定,“對於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2、對於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小產權房新政無疑是給小產權房舉了一副紅牌,購買者不得不謹慎點,能免則免了。

小產權房能買嗎

小產權房不能買,原因如下:

1、法律效力:合同可能會無效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分不同情況:

(1)對於發生在本鄉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2)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3)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

2、不能合法將房產轉讓

“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即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即購買後不能合法轉讓過户。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也有一定影響。

3、存在政策風險

購買在建小產權房時,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交付房款後,如果相關部門整頓鄉產權房的建設項目,可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

購房後如果遇到國家徵地拆遷,由於鄉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並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

4、質量、售後難保障

鄉產權房屋的開發建設沒有明確的規定加以約束,開發建設的管理存在缺位,對購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響。同時,開發單位的資質沒有,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後保修難以保證。

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土地不斷的升值,不管是城市土地還是農村土地,價格都在不斷的上漲,有些人比較喜歡農村的小產權房,但是購買小產權房,是有一定的風險的,畢竟小產權並沒有合法的產權證,到時候,產權分不清,會有很多法律問題,買之前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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