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商品房按揭有什麼法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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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售商品房按揭有什麼法律特徵

預售商品房按揭有什麼法律特徵

(1)預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應簽訂書面合同,並應到規定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預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種從合同,是為擔保主債權得以實現而訂立的;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合同是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買方購房者與銀行締結的借貸合同之擔保合同,它是借貸合同無效,抵押合同當然無效。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所擔保的主債權是具有專項用途的,債權只能是商品房預測人向貸款銀行所借的用於支付其所預購的商品房除首期付款外的其餘購房款。

(3)預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諾成性合同,合同一經成立即對三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預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成立後,未經抵押權人的同意,抵押人不得另行再設抵押。抵押權人享有優先受償權。

(4)預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償合同。銀行主要是通過收取利息獲用的。

二、預售商品房按揭的法條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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