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房子買賣需要什麼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遺產房子買賣需要什麼手續?

一、遺產房子買賣需要什麼手續?

遺產房子買賣需要需要首先將房屋進行過户,辦理完畢過户手續之後才能夠進行買賣。要看有無遺囑。如有,需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證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過户手續;如沒有遺囑,則需有其他有繼承權的親屬放棄對該房屋繼承權,必須到公證機關辦理繼承公證,然後持公證書、死亡證明、房產證等辦理過户到房產所在區的房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即可。

二、遺產房產過户新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1、開證明文件:必須先到自己單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證,併到法律諮詢中心開具關係證明文件。

2、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3、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到房管局辦理繼承登記時公證書直接交給房管局。這個時候會有一些相應的收費情況: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每宗繼承登記200元。

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4、最後就是領取新的房產證了

遺囑的公證在我們國家是非常的重要的,當然公證並不僅僅是針對遺囑進行公證,如果涉及到房屋的繼承問題的話,還需要進行公證繼承。只有辦理完相關繼承公證之後,才能夠將房屋的所有權進行轉移之後,可以由當事人對於房屋進行任何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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