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住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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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住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政府為了解決住房難得問題,通常情況下會通過國家財政集中購買或修建一批房屋,用來安置無力購房或租房的人。南京公住房準確的説是公租房,這類房子的產權在政府,但是以一種價格較低的方式租給符合條件的人。那麼南京公租房的租賃標準是什麼呢。

一、條件

1、中低收入家庭申請公租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具有江南六區户籍滿5年的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規定標準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規定標準以下;家庭人均財產在規定標準以下;家庭車輛在規定標準以下。年滿35週歲的單身個人可參照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申請公租房。

2、新就業人員申請公租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具有南京户籍;獲得大中專院校本科及以上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畢業未滿5年;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規範、完備,並有穩定收入;在本市連續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1年及以上;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

3、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在本市連續工作5年及以上;在本市連續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5年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新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如果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在本市有房產登記、交易行為的,或申請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超過35平方米的,不得申請公租房。

二、申請公租房所需材料:

中低收入家庭申請公租房,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提交書面申請,填寫《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申請審批表》,簽署《誠信承諾書(授權書)》,提交家庭收入情況證明;房產證、公房租賃證等家庭住房狀況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户口簿;家庭成員婚姻情況證明;需提交的其他證明。

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書和以下證明材料:申請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證明;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所需的其他材料。新就業人員還需提供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

三、公租房承租時間:

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初次承租公租房的期限不超過5年,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承租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初次承租期滿後,承租人需續租的,應於租賃期滿3個月前分別向市住保辦和用工單位提出申請,符合保障條件准予續租的,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新就業人員承租期與續租期累計不超過4年,且續租期租金標準為市場租金。

四、公租房的承租費用:

承租由政府投資建設(籌集)的公租房:對低保、低收入家庭實行租金減免,承租家庭分別按照標準租金的10%、20%交納。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先交納足額租金,再由住房保障部門會同財務部門給予50%的補貼。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其他經市政府認定住房困難人員,按照標準租金的70%交納。

承租非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政府指導價,租金標準按照略低於同地段、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水平核定。

公租房的優勢在於價格較低,由政府統一管理,比價方便,不用擔心遇到黑心房東的情況發生。但是一般情況下位置會偏一些,比較適合對經濟能力不能夠自己租房的年輕人,是政府的一項重要福利措施,解決了很多人的租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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