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麼?
一、南京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麼?
1、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户口且滿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規定標準以下﹙現標準為1513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規定標準以下﹙現標準為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財產認定標準:3人户低於15萬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於17萬元,4人及以上户低於13萬元,擁有2輛以上或1輛價格超過8萬元機動車輛的家庭不認定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當多個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兩個以上家庭符合申購條件時,若有一個家庭申購後,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積超過了本市的保障面積標準,家庭之間應當協商一致,僅確定一個家庭申購經濟適用住房。
二、南京申請經濟適用房的資料包括哪些?
1、家庭收入情況證明;
2、房產證、公房租賃證等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3、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户口簿;
4、需提交的其他證明。
三、南京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手續是怎樣的?
1、申購家庭應當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保障申請表,按照要求提供相關申報材料,並書面承諾誠信申報。
2、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就申購家庭的收入、人口狀況、住房狀況等進行全面核查,並提出初審意見,由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評議後在社區內公示 5 天;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由街道辦事處將申請材料、初審意見和公示情況一併報送區民政部門。
3、區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購家庭的收入情況進行審核,並出具意見,將符合保障條件的申報材料轉交區房保辦。
4、區房保辦應當自收到民政部門提交的相關材料之日起20日內,對申購家庭住房狀況進行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後提交市房保辦。
5、市房保辦應在接到初審意見30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登報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即可批准申購家庭輪候待購經濟適用住房。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書面通知區房保辦,由區房保辦送達申請人,並説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複核。
由此可見,經濟適用房是面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請的。南京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主要體現在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上,並且對户口有要求,規定是南京户籍才行。南京市民在購買經適房之前,應該看看自己是否具備條件,達標之後再按照手續進行辦理。